2007年2月22日 星期四

攝影與作者之死

常拍照的我時常在想

為何攝影的作者總是讓人記不得

你可以輕鬆的說出神雕俠侶是金庸的小說

你也可以從記憶中回想起論語是孔子所作

但你就是很難記得著名的"阿富汗的少女"是哪個攝影師拍的

為什麼攝影作品的作者往往被世人所遺忘

我試圖解答這個問題

我的答案是攝影的寫實特性使然

攝影作品(扣除藝術性質濃厚的藝術攝影)會讓人們把照片中的情景視為自己所見

攝影技術本身強烈的寫實性質

讓人彷彿看到了一座雄偉的山峰、一片綠意盎然的田園、一個屍橫遍野的戰場

觀者看的是一張張照片

但是卻又彷彿親臨現場般觀看這些場景

就是這個特性讓人們忘記照片的作者

忘記照片是某個人拿著相機

爬上陡峭的山崖、進入人跡罕至的村莊、踏著血水流淌泥濘按下手中的相機快門

這些照片才會呈現在世人眼前

換言之影像是一種類似人類天然感官的表現形式

有別於文字作品(詩詞、散文、小說)並非人類自然感官所能體驗

一個嬰兒在感官發育完成後

聲音和影像是他最早能體驗的

但是文字這種東西對一個未受教育的嬰兒來說

它只是一堆塗畫而不具意義

甚至可以說也只是一些影像而已

所以因為這個緣故

人們在閱讀文字作品時總能意識到背後有個作者

但在觀看影像作品時卻把作者的缺席視為理所當然

攝影作品很容易讓人以為是自己看到的自然影像

而不是某人辛苦的成果

我認為就是這個差別讓攝影作品的作者很容易被忽略

而文字作品卻不會發生同樣的情況

這就是我對為何攝影作者常被遺忘的一個推測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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