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8日 星期六

<苦勞採訪稿12>外籍、大陸配偶齊聚移民署喊心聲 「九月九,我們還要等多久?」

引用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412



0909聲援學生



昨天下午一點在行政院大門口聚集了近千名外籍、大陸配偶以及聲援人士,向政府表達希望能立即廢除外籍配偶申請身分證需要財力證明的相關規定。這次行動是第一次有這麼多外籍配偶齊聚為自己的權益發聲,她們有些人分別從中南部包車北上陳情,就是要爭取自己的基本人權。



這場活動先是在行政院前集結,由世新社發所教授夏曉鵑、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以及兩位大陸和泰國的外籍配偶代表向行政院遞交陳情書,不過在也許是基本人權在執政黨眼裡比不上入聯公投,所以行政院接受陳情的代表層級很低。



遞交完陳情書後大隊人馬浩浩蕩蕩移動到廣州街的移民署門口,車隊破天荒的行經重慶南路總統府前,聲援隊伍的龐大讓總統府前憲兵緊張的握緊手中的步槍,知名導演侯孝賢站在宣傳車上喊著:「廢除財力證明,保障基本人權!」



頭綁印著「反對財力證明」的粉紅色頭巾,這群外籍配偶分別來自中國大陸或東南亞國家,然而財力證明的階級歧視卻是她們所受到政府的同樣對待。這些為自己權益走上街頭的外籍配偶,站在行政院門前讓門口大大的入聯文宣看板顯得諷刺,政府對這些新台灣之母基本人權的漠視以及財力證明的階級歧視,讓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夢想更為遙不可及。



這次活動由集結四十個公益團體所組成的「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主辦,沒錢盟表示「國籍法」第3條第4款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5項第5款正是該聯盟主張廢除的條款。內政部與陸委會在上述兩項法律的施行細則中,要求辦理歸化(申請身分證)的婚姻移民必須提出基本工資兩倍的工作收入證明或者是基本工資24倍的存款證明,這兩者相當於新台幣3萬4000元以及41萬多元。這些條件對於很多娶外籍配偶的台灣先生來說都是嚴苛的要求,很多人無法取得正式部門的所得扣繳憑單,但並不表示他們依賴政府資源過活。沒錢盟指出,這樣嚴苛的規定不是階級歧視是什麼?



0909行動劇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秘書長唐曙表示,財力證明對大陸籍配偶來說更是雙重門檻,因為就有在機場面談時因為面談官質疑先生沒有存款而被拒絕入境的個案,唐曙說:「面談官認為先生沒有存款代表無法養活配偶,但是這位先生有工作、有房貸、有車貸怎麼會養不起太太呢?就算是一般台灣人也不會在銀行閒閒放個幾十萬在那邊,大家都會拿去買股票或是投資啊!」



另一位嫁來台灣三年的大陸配偶袁小姐表示,台灣政府對大陸籍配偶的限制更為嚴苛,如果要取得台灣的身份證要像唸小學一個年級一個年級往上爬一樣,得要歷經團聚兩年、依親居留四年、長期居留兩年總共八年的考驗,而再台灣要能夠合法工作也要歷經六年的時間,她說:「離開社會六年後再回去工作,我在職場上的競爭力還剩多少?」



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邱雅青表示,主辦單位大概只動員了六百位的外籍、大陸配偶,可是另外有很多外籍配偶是看到他們文宣自己主動來現場的,可見財力證明的規定讓外籍配偶是多麼的難受。



0909外籍配偶



現場就有三位從中越雙語報「四方報」上看見訊息而前來參加活動的越南配偶,她們穿著越南的傳統服飾在人群中顯的突出。下星期就能拿到身分證的阮小姐表示,台灣申請身分證要財力證明的規定相當不合理,在越南要歸化也沒有這麼不合理的財力證明規定。另一位來台只有兩年的吳小姐強調,以她先生的收入絕對可以湊到那些錢讓她辦身分證,但是她認為應該要站出來替更多沒有辦法滿足財力證明的姊妹發聲,她用有點口音的中文激動的說:「我很多朋友為了存錢連星期天都在工作,所以我今天依定要上街來替她們爭取應有的權益!」



不過在五點集會結束後,六點內在政部移民署的網站馬上出現宣示「財力證明不可輕言廢除」的新聞稿,內容除了強調政府依據國內各項條件訂定取得國籍的標準是在行使國家主權,也再次拿出「各國均有財力證明的限制」做為不願廢除的理由,甚至提出了「財力證明是為了破除移民耗損社會資源刻板印象」的奇怪論點。新聞稿最後只提到,內政部願意就相關法規中對於財力證明的提出次數做簡化,但卻堅持不願意廢除財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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