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

<轉貼文章>長弓故事

長弓故事!

長弓故事; 長弓一般和和射手身高一致,阿利弓箭坊--英格蘭長弓專門店主推的是1.75米!這個長度比較適合我們中國人!個別的長達1.8—2米,比歐洲常見的4尺弓要長。這是單體弓增強威力的必然選擇。為了追求較強的彈力,就必須使用堅硬的材質,不易彎曲,所以必須做得長一些。相比之下,天朝上邦的複合弓由於採用了木、角、筋等複合材料增強彈性,因而不需要那麼長。 弓背由一條完整的木材彎制而成,長弓的強勁就全靠它了。上好的長弓用紫杉木(Yew)製作,堅硬而有彈性。原料出自溫暖濕潤的地中海沿岸,如義大利、提爾(Tyre,在今黎巴嫩)、克里特島(Crete,屬希臘)等地,尤以卡斯蒂裏亞(Castile,西班牙的一部分)的最好。英國國王為此設置了特別關稅——每進口一桶歐洲大陸產的葡萄酒,都必須繳納幾條紫杉木坯材。不列顛島上並非不出產優質紫杉,但數量稀少,被老謀深算的英國佬當作戰略資源儲備嚴加管理,不准動用。當黑太子遠征西班牙、用長弓打敗了當地原始的投槍時,卡斯蒂裏亞人竟遷怒于樹木,立法嚴令剷除所有的紫杉。桑木. 榆木(Elm)、、橡木(Oak)等堅硬的材質也是可用的替代品.



喜歡製作弓箭的朋友可以試著依古法自己製作一張長弓。 原料要選樹幹中部筆直的部分,紋理均勻,沒有或儘量少木節。將原木的大部分邊材削去,得到一條橫截面1.5英寸(約4釐米)見方、長度與射手等身的弓背材料,從橫截面看,要取偏中間的部分,一半為木心,一半為邊材。木心相對柔軟而耐壓縮,放在內側,堅硬抗拉的邊材則作外側。這可以通過觀察橫截面的木紋來判斷,相對稀疏的一側是外側。 通過切削木心一側,把材料修整成中間厚、兩頭略薄,然後再由兩個側面將兩端稍稍修窄,略如扁擔。兩端再進一步用鉋子將橫截面修整成八邊形。在修整中,要做到表面平整、兩端對稱、厚薄一致,才能發力均勻。 削出形狀後,要通過彎曲試驗來檢查弓的各段彈性是否均勻。由於天然生長的木質很難完全均勻一致,可能有的地方硬一些,有的地方軟一些,僅僅外形均勻未必力道就一致。所以,要通過觀察加以修正,把硬度大的地方稍稍削薄一些。弓背大致調整好了,就可以在兩端2英寸(5釐米)處分別銼出弦槽,弓背外側深一些,內側略淺。



“弓者,揉木而弦之以發矢”。制弓最重要的工序就是弄彎它。長弓呈簡單的圓弧型,沒有天朝角弓反彎的複雜形狀。英國人不用火烤的方式,那樣會降低弓的張力;也不能一下子彎到位,那樣的話,弓背就是不折斷也要造成內傷而失去彈性,剛才那一陣忙活就白折騰了。彎曲的過程叫做“馴弓”,就是讓弓背逐步適應彎曲。做這事需要一個專門的托架。托架可用硬木製成,一端豎著挖個凹槽用來托住弓背,另一端設法垂直固定在地上。側面由上到下以1.5英寸(約3.8釐米)的等距離刻8—10個弦槽,其中第一弦槽距托架頭7.5英寸(約20釐米)。在弓背鬆弛狀態將繩子綁住兩端,把弓背的正中架在托架的凹槽上,均勻用力,慢慢拉弦,掛到第一弦槽裏,弓背就被略略彎曲了。這是,要仔細檢查弓背的曲線是否流暢均勻,標出過於強直的地方,把弓背放鬆後進行修整微調,直到滿意為止。然後再將繩拉開,逐次加大開度向下掛槽,並不斷修整弓背,直到形成一條令人滿意的均勻弧線。每加拉三、四個弦槽的開度,就可以將繩收緊些。這一過程不能操之過急,特別是每次加大開度之前,最好讓弓背“休息”20—30分鐘,使內部應力得到釋放,以免木質損壞。每次上緊也不可太多,最好一次收緊一英寸。 當達到弓手適合的滿弓開度時,弓就馴好了。



滿弓開度指弓手所能拉開的最大開度,相當於手臂平伸出去時由掌心到胸前的距離。這時,卸去托架,給弓背刷上幾層亞麻籽油作為防潮保護層。油幹了,便可以掛弦。弓弦是用羊腸或筋鞣制而成的,彈性和韌性都很好。掛弦時的固定開度掌握在弓弦與弓背中心的距離達到拳高(Fistmele),拳高是弓術中的術語,相當於握緊拳頭再豎起大拇指的高度,大約15釐米。綁紮弓弦時,要打成專門的“射手結”,以免滑脫。8字形的結扣簡單但管用,越拉越緊。 弓做成了,可以用掛砝碼的辦法測一下彈性係數,越硬的弓射程越遠,但也需要越強的膂力,霸王的弓你能拉得開嗎?一般的長弓拉個滿月大致需100—120磅,也就是45—55公斤的力,最強的達到80公斤。 製作工藝如此簡單,只要有充足的材料,長弓便可以作為制式武器批量生產,而不需像佩劍、鎧甲一樣量身定做。弓手自己也可以用簡單的工具製作,而不依賴專門的設備和工匠。而十字弩的生產則需要多個工種的熟練配合以及複雜的設備。



箭分多種,長約90釐米,頭固然是鐵的,箭杆比較粗,必須要直,才能平穩飛行。用山楊木、白楊木、接骨木、白樺木、柳木等較輕材質製作的叫飛箭,射程較遠;用白蠟木、角木等重材製作的叫重箭,雖然因自重較大而射程較近,但近距離的穿透力更強,與現在的穿甲彈好有一比;用含鈾合金製作的叫貧鈾彈,專門用來打坦克。羽毛粘在箭尾7—9英寸的地方,不僅用膠水固定,還要綁紮牢固,以免快速飛行中脫落。通常24支箭綁成一捆,算一個基數吧。 學著做弓箭是可以的,但千萬不要拿出去亂射,要是傷了小朋友怎麼辦?即便是沒傷著人,砸壞了花花草草什麼的也不好。至少,要是你真的射到了人,拜託你千萬別跟員警叔叔說弓是我教你做的。



長弓發射的箭簇最大射程可達400碼(360米,一碼等於三英尺,合0.9米),但這缺乏實戰意義,強弩之末沒有什麼殺傷力,準頭也早就偏到爪窪去了。長弓手只要能射中200米外的人形靶就算合格,這已是普通弓箭所不能企及的。從400碼這一最大射程推算,箭的初速度可達60米/秒以上,相當於從60層樓上落下的螺栓,或者拋向時速200多公里汽車的石頭。它可以在240—280碼(約合220—260米)距離穿透皮革、襯墊甲及織物,或者侵徹鎖子甲。在200碼距離上,板甲或魚鱗甲可以抵擋它的侵徹;而100碼以內的正面擊中連板甲也抗不住;到了50米的範圍,長弓利箭簡直可以說是無堅不摧。在1182年的阿伯蓋文尼城(Abergavenny)圍攻戰中,威爾士人發射的流矢穿透了四英寸(10釐米)厚的橡木門板,四年後,老愛的隨軍牧師作了如是記述。同一戰中,布勞斯的威廉(William de Braose)手下有個騎士被射中,那箭貫穿了他的鎖子甲裙、護腿甲、大腿,又穿過內側的護腿甲和木質馬鞍,一直射入馬背。 今人進行的實驗表明,上述說法並非誇大其辭。仿製的長弓發射重50克的箭,可在近距離穿透9釐米的橡木,200碼距離上仍可入木2.5釐米。



老馮在約克見過中世紀英國佬的鎖子甲,是用小鐵環一個一個相互聯結而成的,可以做成掩護身體的甲衣,基本不影響四肢的活動,也可以披在盔下保護頭頸。但這東西的防護性能不好,只能擋一擋力道不太大的割、劃等打擊,面對利箭的快速衝擊則毫無辦法,箭頭可以輕易地從小鐵環的縫隙中將其切開或撐開。板甲是用整塊鋼板打制的,魚鱗甲是用小鐵片穿成的,不但更厚、更堅硬,而且表面光滑,箭頭如果不是從較近距離沿著弧面的法向射入,便會側滑而失去力道。



當時流行於歐洲各國的十字弩,相比之下科技含量更高,通過機械延伸人的能力。弩手的訓練比弓手簡單得多,甚至不需要什麼訓練。只要先拉開弦並掛於扳機,然後搭上箭,瞄準發射就行了。這樣操作不需要太大的膂力,就可以把箭射得很遠。儘管拉力很大,但可以將弩頭踩在腳下,用上全身吃奶的勁來拉弦,而不像拉弓那樣全憑上半身特別是手臂。由於採用扳機,所以不需要隨拉隨射,瞄準更容易。至今,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的特種兵、特警還裝備弩,用於不宜使用火器的場合。



長弓在戰場上勝過弩,主要憑的是射速快。從火力密度上說,一名長弓手的作戰效能起碼抵得上三名弩手。合格的弓手一分鐘可以精准瞄射12支箭,如果是亂箭齊發的時候,射速可以提高到15支,個別變態的甚至能射出20支。這樣的平均射速,到了1866年,普奧戰爭中後膛定裝的德萊塞步槍也僅能達到其一半。傳說中,羅賓漢射出5支箭時,和他比試的弩手弦還沒拉上。弩手這樣的發射速度,打黑槍放冷箭還行,兩軍對壘時就吃大虧了。在掐架時,這不僅僅是一個數字問題,而是勝負悠關乃至性命悠關的大事。200米距離的衝鋒,重裝步兵大約需要90秒,而重騎兵只要15秒。對付這樣的移動目標,緩慢而精准的射擊顯然已沒有意義。關鍵是發射的密度,多射出一箭就多一分生與勝的希望。 當然,羅賓漢的時代長弓還沒引進英格蘭,後人編故事的時候顯然把他們自己的生活作為素材攙合到裏面去了。 提高打擊密度的另一個因素就是增加人數。在浪漫而散漫的威爾士人手中,長弓只是一種出色的單兵武器,而精于行伍的老愛則把數以千計的長弓手集結起來,從步兵陣線的側翼及陣列的間隙中展開齊射。一千名長弓手同時發射,一分鐘就能射出上萬支箭,形成不折不扣的羽箭風暴。1480年代,一位勃艮第(Burgundy,法國東南部的一個公國)商人在日記中抱怨布魯日(Brugges,弗蘭達商業城市,現屬比利時)的天氣時寫到,豪雨傾缸,似英夷之箭。大家通常都說箭如雨下,而他卻反著說,似乎飛箭齊射的密集程度已經超越了如麻的雨點。這樣的覆蓋,對於密集衝鋒的敵兵不啻是滅頂之災。長弓隊因此而成為一支所向披靡、令敵軍聞風喪膽的勁旅。在有的戰役中,長弓手占到了英軍參戰總兵力的85%。



長弓手的防具與同時代的騎士或重步兵相比是很簡陋的,一般只有輕便的頭盔和護胸。由於輕裝,他們不僅成本低廉可以大量雇傭,而且可以在戰場上靈活運用,及時機動到有利的陣位上實施致命的發射。他們是遠端壓制兵種,自衛武器僅有匕首或短劍,承受不了騎兵的衝擊,需要用壕溝、拒馬等工事以及步兵戰友手中的長矛加以掩護。他們通常除了弓和箭,還攜帶削尖的木樁和鐵蒺藜等障礙物,佈陣時安置在隊伍的前面,阻滯敵人的衝擊。不過,也有讓他們參加近身肉搏甚至取勝的戰例。



長弓如此簡單、廉價而實用,費效比很高,但歐洲人卻沒有效法英國去建立自己的長弓兵。首先是觀念問題,他們崇尚騎士精神和騎士風度,認為弓箭手出身下賤,戰鬥方式“卑鄙”——躲在草叢裏放一冷箭,就奪走一位騎士“高貴”的生命,這是極不“道德”的。騎士之間要堂堂正正地戰鬥,要優待俘虜。這倒不是出於人道主義——一方面,戰爭頻繁,保不住下次被俘的就是自己,所以不能妄結仇怨;另一方面,抓住活的貴族可以換取大筆的贖金。同樣是燒殺搶掠,同樣是綁票勒贖,赤腳的叫土匪,穿鞋的叫王侯,穿高跟鞋的叫匪二,兩腳一順的叫多事,就這麼點區別。



英國人則不同,他們不但務實,而且有獨一無二的弓箭文化。1066年,來自諾曼第的征服者規定臣服的盎格魯—撒克遜有產者不得擁有騎士的裝備,但弓箭不在禁止之列。很快,前朝遺老遺少們紛紛裝備了這種“合法”的武器,而普通老百姓及農奴等“下等人”則連這種不夠“高貴”的武器都不得擁有。由是,弓箭之于英夷雖然不如它們的近親在天朝高居“六藝”之一那樣崇高,仍達到了僅次於騎士佩劍、馬槍的地位,是一種身份的象徵。羅賓漢的傳說正是來自這樣的社會基礎。所以,當老愛要求全民習射的時候,普通民眾覺得這是對自己社會地位的抬舉,會射箭至少可以看起來像個本土貴族吧,是件有面子的事。“俺射箭了!”當時的英格蘭人說這話時,那種自豪感,大抵與今天的小資說“俺買車了”相仿佛。 那個時期英格蘭政權統一,政治相對穩定,政策連續性強,保證了長弓的推廣。假如英格蘭像當時的法國、德國一樣諸侯林立,國王像走馬燈一樣頻繁更換,即便認識到長弓的好處,也沒辦法貫徹下去;假如每個新國王都像現在天朝的大小官員一樣有樹立形象工程、推廣自己“標誌性武器”的衝動,愛一搞弓箭,愛二搞投槍,愛三搞飛刀,愛四推廣手榴彈,也就沒有長弓稱雄200年這種事了。

強有力而詭計多端的英王不憚於把長弓這樣的利器散發到民間。中外農民起義的共同特點是把反抗的矛頭指向直接壓迫他們的人,也就是老人家所說的“只反貪官,不反皇帝”,在歐洲就更明顯地表現為反抗領主而不針對國王。1381年的英國農民起義,就提出了最具代表性的口號——國王以外其他人都不應擁有特權。有人反對地方貴族,這是國王最願意看到的事。但法國就不行了,在那裏大權被諸侯掌握,他們絕不能讓被統治者擁有造反的工具。 長弓手需要長期訓練,這也是其他各國難於仿效的重要原因。自老愛以降,弓術被列為義務教育,法律規定所有12—65歲肢體健全的英國男人都必須在每個星期日做完彌撒後集中到教堂附近的校場練習弓術,逃避訓練要課以罰款。為了保證練習射箭的時間和體力,法律還同時嚴禁踢足球。當時的足球剛剛由踢敵人的首級演變而來,是毫無規則可言的野蠻運動,上場隊員多時可達百人,瘋狂的英國足球流氓便由此發源。 射箭要從娃娃抓起,有的孩子七歲就開始習射。練習是非常艱苦的,以至於不少弓手的骨骼都或多或少產生了畸變。儘管如此,在不流行考大學的年代,學射箭、長大當個長弓手,算是男孩子很體面的理想了。作為雇傭兵跟隨勇敢的國王或王子出國打仗,軍餉遠比務農收入可觀,更可以分到戰利品的三分之一。帶著這些錢財衣錦還鄉,儼然就是個英雄,闖蕩江湖的見聞還是泡酒館吹大牛的資本。而且,長期的戰例表明,擁有長弓的英軍幾乎是不敗的,戰死的可能性很小。這樣低風險、高收益的職業,能不風靡全國嗎?有的弓手甚至退役後一再回歸行伍,成為經驗豐富的職業老兵。而有了這樣的就業前景,人們也會更多地考慮去從軍,而不是扯旗上山當土匪。政府有意識地組織競賽加以選拔,只錄用那些身材高大、膂力過人、弓術精湛的。因此,從長弓部隊誕生的那天起,就決定了它必然是一支由精兵組成的勁旅,而且擁有龐大的後備兵源。



同時,英國還擁有完整的弓箭製造產業,以滿足快速射擊帶來的巨大消耗。當時,缺乏政權統一的其他國家是無法完成如此沉重的保障任務的。對付一次騎兵衝鋒,可以打三到四個齊射,然後是自由射擊。以克雷西戰役為例,如果在敵人的每次衝鋒期間一名弓手有機會發射5支箭,那麼7千~1萬人就是3.5~5萬箭。法國人一共進行了16次衝鋒,而整場戰鬥中英國人的射擊都沒有停過,他們想必用了50~80萬支箭!具體數目沒人確切統計過。後來,有人形容另一個戰場——阿金考特——滿地翎羽,如大雪覆蓋。 據統計,1359年全英國生產了85萬支箭、兩萬張弓和5萬條弓弦。這個數字已經很可觀了,但也才夠1萬弓手射擊7分鐘之需。看來和平時期也必須隨時生產,隨時儲備。不過,同子彈相比,箭的好處在於至少可以回收並重複利用一部分。確實發生過在戰鬥中撿拾散箭的事,甚至從傷患和死者身上拔出箭來再射。 事實上,英格蘭的弓箭製造業已向相當發達,甚至非常規範。1371年,制弓業者上書倫敦市人民政府,要求查處少數夜間加班生產的不法業主,因為晚上生產條件差,做出來的產品粗製濫造。請願書還要求嚴格市場准入制度,禁止制箭業者跨行業生產弓。1416年弓弦業者上書,要求市政府執法單位加強市場管理,因為有弓手投訴說發現假冒偽劣產品並導致了不應有的傷亡,損害了行業的聲譽。



長弓固然犀利,但要發揮出優勢,還有賴於戰術運用得當。長弓的戰術運用,在老愛的時代還要靠統帥自己的臨場發揮,但到了1332年的達普林戰役就已經典型化,到了1346年的克雷西戰役則完全模式化。英國人慣用的是一種以守為攻或防守反擊的戰術,用長矛加障礙構成堅固陣地,用弓箭大量殺傷進攻中的敵人,然後視情況發動反擊。 紀律是勝利的法寶。由於王權的穩固,英軍很職業化,從貴族部隊長、騎士到基層弓箭手,都在統帥掌握之下,能充分貫徹戰術意圖。相比之下,法國則王權衰弱,貴族作大,部隊都是臨時徵召的諸侯軍,加之崇尚好勇鬥狠的所謂“騎士精神”,根本不聽指揮。勝負之數由此也就不言而喻。



兩百年中,長弓的地位無可替代。它使來自偏僻海島、經常處於數量劣勢的英軍成了中世紀晚期歐洲一支令人生畏的力量。英國人有理由為長弓在福爾科克(Falkirk)、達普林(Dupplin)、哈裏登山(Halidon Hill)、克雷西(Crecy)、普瓦捷(Poitiers)、阿金考特(Agincourt)及陶頓(Towton)的功勳所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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