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

<苦勞採訪稿29>小黨、社運團體抗議參選門檻高 中選會決議保證金維持二十萬元

引用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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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黨、第三社會黨等團體立法院前抗議立委選舉保證金過高扼殺小黨空間



上週五(10/27)上午立法院二讀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大多數條文,其中將政黨票(第二票全國不分區)的門檻,定為至少十名區域候選人;而下午中選會傳出將把立委候選人保證金,從二十萬提高為五十萬。台灣綠黨、第三社會黨及其他社運團體認為這將嚴重壓縮公民參政空間,分別前往立法院以及中選會抗議,要求兩大政黨不得提高參選門檻,以免立院變成黑金政客的聚集地。傍晚中選會在各界壓力下,將單一選區立委保證金額度維持原本的二十萬元,並未提高到五十萬元。



在當天二讀通過的選罷法24條中,把小黨參與政黨票(第二票全國不分區)的門檻定為至少十名區域候選人,而下午中選會的會原本以也預計要討論,把將立法委員候選人保證金從二十萬提高為五十萬,不分區的部分第一名保證金為三百萬、第二名之後為三十萬,合計登上政黨票欄位的「門票」將達到八百至一千萬元以上。



台灣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批評,國民兩黨聯手提高門檻夾殺小黨空間,立法院將淪為黑金勢力復辟的萬年國會。他指出,五十萬元保證金相當上班族一年的薪水,未來只剩政客第二代、政黨子弟兵以及財閥集團有機會出來選舉,有理想的年輕人想要參政將變的難上加難。



全國教師會副理事長楊秀碧也強調,此案一過,做為老師的他們將不知道如何教育自己的學生,因為公民教育中強調的「中間選民」和「尊重少數」將只是一句口號,二票制保障原本多元進步的精神也蕩然無存。



人民火大聯盟的郭明珠指出,國會減半時已經犧牲了少數的權益,現在進一步抬高參選門檻只不過是讓有錢人政治現形,更是形塑金權政治的最後一道儀式。



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簡錫堦則強調「儉約選舉」和「公費選舉」的重要,他認為民主政治本來就不應該是少入人的權利,如果只有有錢人能參選,這不啻是回到古代封建的員外政治一般。



團體成員將玩具紙鈔往立法院貼,抗議保證金門檻讓立院充斥黑金



社運團體代表隨後在立法院大門口的欄杆上,貼上無數玩具鈔票,諷刺立委選舉的高門檻,也讓立法院的黑金體質現形。下午各團體代表也殺到中選會,送上1000萬元的參選保證「金紙」,凸顯有錢人才能參選的荒謬,不過中選會人員出乎意料的收下了這些冥紙保證金,免除中選會門口一場冥紙滿天飛的好戲。



最後中選會在外界壓力下,維持單一選區候選人登記保證金二十萬元,並沒有提高到先前傳出的五十萬元,不過相較某些民主先進國免保證金甚至公費參選,足見台灣的民主還很長的一步路要走。



立法院前的鐵欄杆被貼滿玩具鈔票,象徵想選立委必須先「有錢」

<苦勞採訪稿31>自由 v.s. 周富美 資方支支吾吾,將二次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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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0365



周富美與聲援團體在市府門口,表達要求自由時報說明當初調職理由、回復原職務、回復名譽等訴求



前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遭環保署打壓的事件至今超過兩個月,針對自由時報片面將周富美從線上記者轉調為內勤一事,周富美昨天(10月27日)在聲援團體的陪同下前往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會中周富美要求資方自由時報說明當初調職理由、回復原職務、回復名譽等訴求,不過自由時報都不同意,僅表示一切尊重周富美先前的辭職意願,調解委員決定將指派鄭村棋進行深入的調查了解。



聲援團體在進行調解會以前,在市府門口召開了記者會,高呼「反對片面調動、捍衛記者工作權!」,抗議自由時報配合環保署要求,質疑自由時報捍衛新聞自由的報格早已淪喪。



大眾傳播聯合工會總幹事陳文賢表示,自由時報在環保署一紙公文下就片面調動周富美為內勤,突顯新聞記者的工作權缺乏真正保障。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則認為,環保署用公文要求媒體撤換記者為國內新聞自由開了惡例,然而自由時報屈從行政部門壓力而把記者轉調內勤更是做了最壞的示範。



而事件當事人周富美則表示,資方應該說清楚當初調職的理由、依循何種程序將她調回內勤工作,而她後來的辭呈又是在怎樣的情形下獲得批准?周富美也強調,她希望資方要回復她個人的名譽,並且讓她重回最熱愛的新聞工作上。



各方代表簡短發表聲援言論後隨即上樓進行勞資調解,出乎外界預料的是,資方自由時報派出人事室主任朱邦華出席調解會議,而不是如一般調解會議的資方往往會缺席以對。



不過朱邦華對周富美案所做出的說明卻讓人跌破眼鏡,面對勞方所指稱的「不當調動」,他除了重申調動是在「保護記者」的一貫說法,也強調「轉調內勤」只是新聞部門內部職務的調整,並非構成違反勞動契約的「不當調動」。自由時報甚至表示轉調內勤職務乃增加記者專業能力之必需,是記者升任主管職務的必修學分,所以是很多有志成為主管的記者心嚮往之的所在。



另外針對勞方指控資方涉及「非法解雇」的部份,自由強調申訴管道「暢通無阻」,絕無刻意逼周富美自動離職。而外界質疑自由曾對外聲稱沒有收到辭呈,卻在10/8周富美聲請爭議調解後的隔天10/9火速批准周富美辭呈;自由表示那是因為周富美的主管當時出差,所以才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從未收到辭呈,但周富美寄給其他管理幹部的電子郵件社方都有收到,而10/9准辭也純粹是尊重個人意願並無其他考量。



調解委員在了解狀況後,認為資方的多項說法令人質疑。調解委員之一的鄭村棋針對自由「調職是保護記者」的說法,當面質問自由時報是否認為錯在周富美?如果環保署有錯的話自由又會如何處置?尖銳的質疑讓在場的人事主任朱邦華頓時啞口無言。鄭村棋也懷疑自由時報是否有依承諾組調查小組,察明釐清周富美與環保署的責任歸屬?



另一位調解委員陳文元則對「調職乃合理的業務調整」的說法表示疑義,陳文元指出,依據最高法院對於勞基法相關規範的見解,必須在符合勞動契約、依照工作規則、或者是在雙方合意的情況下,資方才能對勞方進行所謂職務上調動。陳文元甚至向自由時報「暗示」,如果本案進入訴訟資方敗訴的機率很高。不過即使如此,自由時報還是不願意接受周富美開出的三項訴求,只強調一切依照離職辦理。



最後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資方也不願意付給資遣費和解的情況下,調解委員做出結論,指派調解委員之一的鄭村棋在10天內進行相關了解,查明自由時報是否真有合理的申訴管道,以及是否依正規程序處理周富美的辭呈。全案將再近日召開第二次爭議調解,屆時自由時報的態度將是檢視台灣新聞自由度的重要指標。








20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

<苦勞採訪稿28>中華「慘」學專班遭踢爆 學生花四萬六當廉價勞工

引用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0265



中華技院產學班學生控訴校方宣傳不實,產學班學生成低廉台勞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踢爆,中華技術學院航空服務管理系的二技/四技產學專班,以產學合作方式讓學生在機場地勤公司服務,招生文宣上承諾每月可領25000元,但實際上學生每個月卻只領到19000元的薪水,而且每周只上一天課的產學專班,其繳交的學費竟與每周上午五課的一般學制無異,產學班學生形同被校方詐騙的廉價勞工。



位於台北市南港的中華技術學院航管系向教育部申請「產學攜手計畫」,於今年開辦四技與二技的產學專班,開學後各招收40名共約90名的產學專班學生。該校產學班標榜五天工作、一天上課、星期天休假,月薪25000元、學費24000元(二技)或46000元(四技),兩年(二技)或四年(四技)後一樣取得文憑。與該校進行「產學合作」的工作單位則是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學生在那裡擔任艙服、旅服以及貨運相關職務,從事機艙清潔、推輪椅以及行李貨物運輸等工作。



不過這些美好的宣傳卻如夢幻般在開學的一個月後幻滅,九五聯盟近日接獲該校產學班學生投訴,他們在桃勤只領到約19000元的薪水,這與當初校方成諾的25000元有近6000元的差距。而且校方學費極不合理,四技每週一天的上課內容是國文、英文、運輸學3科共6學分,以1學分1300元計算,6學分頂多7800元,但校方卻收24000元的學費。四技產學班共7學分,換算學分費為9100元,學費卻高達46000元,讓學生感覺學校根本是在「搶錢」。



投訴學生表示,在向九五聯盟投訴前也曾向校方反映但校方態度消極,只開了兩次說明會向學生、家長說明,第二次說明會甚至提出學生主動退學就願全額退費的方式,要求學生當場做決定並簽立切結書自願退學,否則就沒有任何補償方式,不少學生在當天就簽下切結並辦理退學,有些人甚至最近已經收到兵單。學生非常不滿校方這樣的處理方式和態度,最後才找上了九五聯盟,要求九五聯盟協助他們向校方討回公道。



校方向九五聯盟成員及學生說明校方態度



九五聯盟執行秘書林柏儀表示,他們星期一帶著學生前往教育部抗議,該校校長陳信雄現身教育部卻不願面對學生,在向教育部報告完後快閃離開。後來在學生的持續施壓下,校方僅同意给學生最高6000元的補貼來補足不足25000的部分,但是對於先前已辦理退學的學生校方還是不願處理。



不過接下來兩天在學生轉戰校園擺攤等密集行動下,終於讓校方願意與學生代表達成共識,同意學生四點訴求中的前三點,除了履行招生時薪資的承諾外還要針對學費做減免,讓產學班學費符合只上一天課的實際狀況;另外也要讓學生重新選擇留退,看是要選擇原本的退學位費,還是要繼續待在產學班,亦或轉到夜間部就讀。四點訴求中,唯有保障工作權益的部份,校方表示這要再和桃勤公司協調,校方無法單方面對學生承諾。



雖然中華產學班有了看似圓滿的結局,不過林柏儀也強調,中華技院的個案恐怕只是產學專班問題的冰山一角,因為在教育部的積極推動下,目前全國尚有五十個左右的學校開辦產學班,其中不乏以類似中華技院的方式,巧立各種學分名目來包裝學生在合作企業的工作時間。所以不論課程名稱為何,實際上都是在「上班」而非「上課」,更有別於一般大專院校中的「實習課程」。



林柏儀認為,教育部放任各校申請開辦產學專班,讓一些惡劣的學校可以用極少的成本(每週上一天課)騙取學生全額的學費,這樣等於變相的鼓勵學校販賣文憑,學生到底能學到多少專業知識或技能令人質疑。他也呼籲更多產學專班的學生能夠站出來,出面揭發各校不合理的制度以爭取應有的權益,千萬不要讓教育部和惡質校方聯手賤賣學生的陰謀得逞。





相關網站資料:

中華技術學院航空服務管理系網站



中華技術學院航空服務管理系產學專班招生簡介



教育部「技職簡訊」關於「產學攜手計畫」的說明

2007年10月22日 星期一

<苦勞採訪稿27>政治路跑開大門、人民集會關鐵門 火大盟凱道「路跑」抗議集遊惡法

引用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0138



人民火大聯盟前往凱道「路跑」抗議集遊惡法



集會遊行法對集會遊行的限制讓很多街頭運動身受其害,然而明天即將展開的「入聯聖火路跑」活動卻讓社運圈見識到,原來政治性的集會可以被硬ㄠ成「體育活動」而可以不需申請集會遊行,所以今天上午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便前往凱達格蘭大道,舉辦「人民怒火 廢除集遊法」路跑活動,要求廢除集會遊行法這項任掌權者隨意解釋的惡法。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表示,「入聯聖火路跑」活動明明是政治活動卻被硬ㄠ成體育活動,行政院長張俊雄更以「全民運動」來美化入聯路跑,諸多似是而非的說法讓人民看的非常火大。火大盟強調,以往人民的陳情抗議活動時常被民進黨政府當作政治活動,動輒以集會遊行法移送、起訴,統治者打壓人民陳情抗議行動毫不手軟;然而這次民進黨入聯路跑卻規避集遊法,總統陳水扁甚至嗆聲「好膽就來抓」,讓人民看到原來掌權者對國家法律有兩套標準。



火大盟質疑,集會遊行的標準到底何在?這次可以ㄠ出這麼寬鬆的標準,那到底是誰在認定是政治活動還是體育活動?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說了算?火大盟表示,如果政治活動的解釋是如此的任意與寬鬆,那這個標準也該讓沒有權力的人民一體適用。火大盟呼籲,廢除集會遊行法這個箝制人民、箝制弱勢者發聲的惡法,也在現場以「路跑」的方式挑戰集遊法,諷刺集遊法中政治活動認定的荒謬。



這項「路跑」活動十點在台北賓館前集合,警方先警告違反集遊法,隨即舉牌第一次命令解散,在第二次牌子還來不及舉起路跑隊伍隨即出發向前,沿台北賓館這側的凱道馬路往景福門前進,到達圓環路口右轉橫越凱道至對面人行道,再右轉行經外交部前最後回到台北賓館大門,總路程約0.4公里。

<轉貼>環評審查中沒有面目的專家意見

引用網址:

http://e-info.org.tw/node/27064



作者:王毓正(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台塑大煉鋼廠環評案,於10月1日環保署長裁示下,採「無記名表決」方式進行表決,投票結果以8票對6票通過另組小組審查提案,而非進入更嚴格的第二階段環評。之後因專家學者委員表示,投票前未清點在場人數,且投票後兩方票數都未達簽到人數一半(9票)質疑下,環保署長方裁示「擱置決議」。報載,該署綜計處長表示,儘管環評結論被裁示「擱置」並沒有前例,但須進一步蒐集資料、法規釐清投票爭議,在此之前並不代表投票結果不具法定效力。然而,本文以為決議程序是否瑕疵,重點應該是在於「無記名表決」。



筆者以為,自從第3屆國民大會因於1999年9月4日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憲法修正,而被大法官會以釋字499號解釋宣告,「其程序違背公開透明原則,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不許」之後,我國政府權力運作乃至於任何涉及公益之決議,皆已能遵守以下原則,「除對人之表決應採無記名投票外,對事之表決,以記名投票表示負責為原則」。



友人就讀之劍潭國民小學,其學生家長會議事規則準則當中,亦明確規定「表決案一律採先提名後表決,後提名先表決方式進行。對案採先提案先表決,後提案後表決方式進行。對人以無記名表決,對事以記名表決以示負責」,亦有類似規定。一度筆者以為,上至修憲,下至國小家長會議事,皆已能秉持程序透明,記名投票表決以示負責。



詎料,原來環保署的環評決議向來係不記名方式表決。儘管環署表示環評委員投票都有簽名以示負責,「只是彌封起來而已」、「這是為了保護個別環評委員的人身安全考慮」。然而被彌封的簽名,恐怕充其量僅是對環署內部負責吧!但是民主憲政秩序下之以示負責,應該是對人民負責,而非僅是對政府高層負責,否則恐怕不是以示負責,而僅是效忠。更進一步言,所謂的專家委員若不能以真面目對外捍衛之自己專業,恐怕與戴著面具而假借神明意旨之祭司間也失去了界限!



司法審判之良否攸關人民權利或生死甚鉅,因此制度上除了給予身份與待遇上之保障之外,亦要求承審法官必須於判決上顯名以示負責。攸關好山好水以及廣大人民生存條件的環評審查,其背後的權力運作,除了專家判斷與不記名表決,還有什麼!?

2007年10月21日 星期日

<苦勞採訪稿26>環署環評大會資訊公開釋誠意? 副署長:「環團不配合,下次門口擋駕。」

引用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0143



少了強化玻璃的記者旁聽席也是一般公民應該享有的權利



環保署面對各界資訊公開的壓力釋出些許善意,撤除了原本記者旁聽室與環評大會會場中間的玻璃隔間,然而本屆的環評大會還是一次比一次精采。繼上次大會環保署以趁亂表決的方式讓台鋼案以重新審查做結,這次大會結束前會議主席副署長張子敬更對環保團體嗆:「環保團體不配合我們的話,下次大家就在門口擋駕!」



昨天下午兩點環保署招開例行的環評大會,討論「南科樹谷園區環評案」以及「台北捷運信義線東延案」等案件。照例,環保團體也到場監督環評大會的討論過程,不過在環保署樓下迎接他們的,是停在一旁的兩台警車以及兩三名便衣刑警,也為今天的環評大會增添些許詭譎的氣氛。



民眾旁聽室的格局與之前記者旁聽室如出一轍,只不過少了那面看的到會場的強化玻璃



環評大會的資訊公開度在前幾次大會遭到環保團體強烈抗議下,環保署長陳重信已下令撤除了記者旁聽室的強化玻璃,讓媒體記者能進入環評大會進行旁聽。不過環保團體等一般公民的旁聽仍然只能在另一個獨立的旁聽室裡觀看錄影畫面,而且在登記發言的團體代表以及開發單位各自陳辭後,所謂的「議決」過程時旁聽室還是只有畫面而沒有聲音。



登記發言的團體代表得以進入會場,坐在記者旁聽席後面,但是發言規範依然維持登記限時制,每個人只有短短的三分鐘。當討論案進入「南科樹谷園區環評案」時,代表開發單位的台南縣長蘇煥智針對先前發言的環保團體意見進行回應,不過才剛開始發言就被前環評委員文魯彬嗆:「開發單位也只能三分鐘」,不過蘇煥智不以為然的回了一句:「我是開發單位!」讓在場人士都感受的到,面對開發單位時一般公民所處於的不對等地位。



民眾旁聽室中只能看到投影的環評大會畫面,不過環評委員議決時還是會消音處理



蘇煥智向環評委員強調南科樹谷園區至今絕無任何污染產生引發環評委員質疑,蘇煥智面對諸多質疑在情急之下,要求在場代表國科會出席環評大會的南科園區管理局長陳俊偉為環評委員解說南科的狀況,沒想到卻意外扯出利害關係人應迴避的問題。



當場就有環評委員拿環評法規指出,環評會組織規程第十條有規定:「與審查各開發計畫有利害關係之委員應迴避出席會議及表決」,所以要求代表國科會出席的南科管理局長陳俊偉迴避,陳俊偉一開始還振振有辭的強調法規沒有說他要迴避,後來在法律條文寫的清清楚楚之下只好坦承該迴避,所以最後大家接受陳俊偉以出去如廁的方式迴避該案的議決過程,不過這也突顯出環評大會運作上的瑕疵與漏洞。



大會最後進行所謂報告案,也就是針對上次大會審查台鋼案的表決爭議,向各環評委員宣佈環保署法規會對該次表決合法性所做的結論,法規會的結論如同大家所預期的,認定該次投票屬於有效表決,所以台鋼案將重組專案小組進行環評審查。這項報告宣布完之後,環保署開放讓會前「有登記」的各團體代表及民眾發表每人三分鐘的意見,各環保團體代表紛紛上台表達對環保署處理台鋼案方式的不滿。



曾任上屆環評委員的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首先發言,她把桌上寫著「開發單位」的牌子移到旁邊後表示,此案沒有具體理由就重審讓上屆參與審查的環委等於做白工,徐光蓉憂心此例一開將助長以後重大開發都循此例,利用拖延至環評委員換屆可以重審的方式藉此翻盤。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則拿出一篇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毓正寫的文章指出,大法官曾於釋字499號解釋裡闡明民主程序下「除對人之表決應採無記名投票外,對事之表決,以記名投票表示負責」的基本原則。所以劉銘龍質疑環保署環評大會採不記名表決的方式有違民主原則,他建議環保署將台鋼案採公開記名的方式重新表決。



台鋼案的受害者代表,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的林進郎則建議環評委員親身到台西沿海進行會勘,深入瞭解民眾對大煉鋼廠的態度以及煉鋼廠對當地漁民生計上的危害有多大,他也希望環保署能舉辦台鋼案的公開政策辯論會,讓台塑的立場能真正受到公民的檢視。



最後在各代表發言完畢後,代理會議主席的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要求現場民眾離開以進行「議決」,然而環保團體代表不願配合,他們質疑報告案不需「議決」何來「清場」的必要?張子敬見狀隨之祭出內規強調:「旁聽要點有規定,你們不能這樣!」然而該旁聽要點在上次大會上根本沒有通過,環保團體不干示弱也回嗆:「如果有旁聽要點你拿出來給我們看!」張子敬看現場環保團體的強硬態度,乾脆放下狠話表示:「我們已經釋出這麼多誠意,你們環保團體還這樣不配合我們的話,大家下次只好在門口擋駕了!」讓環保團體見識到環保署官員的官威,也為下次環評大會的情形埋下伏筆。





延伸閱讀資料:



環評審查中沒有面目的專家意見(作者: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王毓正)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十條(關於迴避)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草案)



大法官釋字499號解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查詢系統

2007年10月17日 星期三

<苦勞採訪稿25>反行政院版勞保年金 團結工聯遊說立院黨團抵制

引用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9984



團結工聯至勞委會抗議行政院版勞保年金



勞委會推動勞保年金化的力量來勢洶洶,各工會團體對勞委會的版本都有不小意見。今天上午團結工聯(籌備會)就集結了多個工會在勞委會前進行陳情,要求勞委會撤回行政院版的勞保條例修正草案,並且盡速舉辦勞保年金的公開辯論。雖然勞委會表示撤案不可能,但由於團結工聯已經準備好遊說各立院黨團抵制行政院版本,今天台聯立委賴幸媛也當場至抗議會場簽署,團結工聯表示,只要一個黨團不同意朝野協商,法案就不會過,勸勞委會還是主動撤案比較有尊嚴。



不過團結工聯的行動一開始就遇到警方大陣仗的對峙,兩百多名優勢警力在勞委會大門前形成一道盾牌牆,把勞委會包圍的密不透風。預計11點開始的陳情活動還沒開始就受到警方舉牌警告,警方甚至繞到指揮車旁意圖強押負責指揮的工會幹部,緊張的氣氛後來才在勞委會官員出面調停下稍微緩和。



隨後團結工聯將下面附有各立院黨團簽名欄位的承諾書拿出,今天賴幸媛也親自到場簽名,代表台聯黨團只同意團結工聯有關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超過60%、每月年金不低於基本工資、平均投保薪資以最高60個月計算、身障遺屬年金與年資脫勾等四項訴求。團結工聯表示,近期也將拜會立院各黨團,連署團結工聯的勞保年金訴求。



之後勞委會官員邀請團結工聯代表進入勞委會進行協商,團結工聯要求撤回政院版的草案以及針對勞保年金公開進行辯論,不過負責協商的勞委會參事賴錦豐則表示兩項訴求都無法做出承諾,尤其撤簽法案將延遲年金制的推動。團結工聯見勞委會官員無法承諾訴求當場離席抗議,這個舉動讓勞委會官員倍感壓力,最後終於在現場不斷來回的磋商中,原則同意比照84工時案舉辦過的電視辯論,在兩星期內舉辦勞保年金的「對話會」,與團結工聯的代表進行深度的討論。



團結工聯指出,現行勞保制度若以平均投保薪資3萬元計算,年資30年可領到135萬元的老年給付;可是若依照行政院版的勞保年金制,所得替代率只有1.1%,換算舊制老年給付只剩118萬元,可是保費卻暴增為兩倍,也保費從原本薪資的5.5%增加為11%。團結工聯強調,勞委會主委盧天麟日前對外宣將把所得替代率調高至1.3%,但是如此做雖然老年給付金額不變,但是保費卻是舊制的兩倍。



團結工聯至勞委會抗議行政院版勞保年金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杜光宇指出,原本的勞保制度還算有社會福利的意涵,然而身障、遺屬年金的設計卻讓勞保越來越像商業保險,勞委會應該講清楚勞保年金化的性質到底是社會福利還是商業保險,否則混雜在一起施行將會對制度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