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8日 星期一

<苦勞採訪稿23>台塑鋼廠可能重新進行初審

環保署法規委員會今天上午針對10月1日第七屆環評委員會第三次大會的表決爭議進行討論,與會委員意見大都認為程序問題提出時機過晚,為免影響表決結果之嫌,所以該會議表決仍屬合法的有效表決。不過法規會的意見僅供環評委員參考,整個爭議的結論最後還是得在下一次的環評大會上進行討論。



本月1日的環評大會討論具高度爭議性的台塑大煉鋼廠案,環保團體當天也在大會現場的旁聽室監督情況,由於當天經建會的代表建議以本屆委員重新籌組專案小組進行初審,但是本案爭議過大所以主席陳重信裁示動用表決機制。



本屆環評委員共21人,當天出席的委員有18人,不過因為會議時間超過原本的預定時間,所以有三位委員在表決進行前先行離開。其中有一位口頭表明支持上屆專案小組的決議,也就是支持全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而另外兩位委員則在離開前預留書面資料表達投票的意向。不過表決進行並未計入這三位先行離開的委員,所以後來發出15張選票,扣除主席共14張有效選票,表決結果由8票比6票,決議重新籌組專案小組進行初審。



不過在投票進行結束後,有委員提出程序問題的質疑,指主席並未確定表決總票數的基準,是以當天簽到的18人為基準,還是以表決當下的15人為基準,所以主席只好裁示交由法規會認定該表決是否合法。



然而以今天法規會的結論,法規會今天的討論只會做成書面報告書提供環評委員參考,所以最後台鋼案的命運還是要回到下次環評大會上才會有最後的結果。不過依照目前狀況,環評委員很有可能依照法規會今天的結論,也就是認定10月1日的表決是屬於有效的,所以台鋼案很有可能將由這屆委員所組成的專案小組重新進行初審的動作,這將為大煉鋼廠以及台西居民的命運投下不小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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