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1日 星期二

<苦勞採訪稿1>台東BOT案破壞海岸無環評 環團控訴

引用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047





台東縣境內首宗重大BOT開發案「美麗灣渡假村」自開工以來便受到環保團體強烈質疑,而且已造成這片美麗沙灘下掩埋著工程廢土以及沿岸珊瑚的死亡。長期關心台東環境的環保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台東縣政府包庇財團違法開發並規避環評,環保團體更控訴縣政府無視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要求立即停工的命令,以取巧方式讓工程持續進行以趕在下半年完工營業。



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召集人劉炯錫表示,美麗灣公司原本的簽約開發面積為5.9公頃,但卻取巧的從中切割出不足一公頃面積先行開發搶建,自認為可以規避環評標準中山坡地興建觀光飯店在一公頃以上才要環評的規定。而台東縣政府在面對此違法行為卻一再包庇,最後在環保團體的壓力之下也只就一公頃以外的工程要求停工,一公頃以內的主體工程卻繼續不間斷。劉炯錫說:「如此根本置環評法於無物,環評法形同虛設!」



甫於昨天卸任的前環評委員徐光蓉今天也以環保聯盟會長的身分出席,並以擔任環評委員的經驗語重心長的表示,很多政府機關由於最了解法規的內容,所以甚至教導業者如何規避相關法規,讓諸多影響環境甚鉅的重大工程,以造成既成事實的方式來規避環評,這樣即使違法了也不會遭到拆除到最後則就地合法。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說,環境影響評估當初的制度設計是要做源頭的管制,但現在卻在政府護航、財團規避的情形下一點效果都沒有。而且所謂的BOT應該是在政府無力出資興建,或者由私人經營能更發揮市場效率的時候才為之,可是現在行政院工程會卻在到處推BOT令人憂心。



環保聯盟台東分會秘書林雲閣則對美麗灣渡假村的工程安全提出警告,他說老台東都知道,颱風期的海浪連省道台十一線都能打上去。而前陣子太平洋上颱風的外圍長浪已經離渡假村建物不到一、二公尺,這樣下去很難保證真的颱風來的時候建物不會受到海浪的襲擊。台東甚至有個笑話,說到時候颱風天那些建物的三樓以下等著開水族館!








主辦單位也在現場播放環保團體用DV在工地現場附近所拍攝的影像,影片中整片黯淡的沙灘與以往人們可以赤腳行走其上的鬆軟沙地有著天壤之別,用肉眼就可以看到原本白皙的沙灘上頭,覆蓋著明顯一層厚厚且深褐色的工程廢土,這些廢土裡還夾雜著沙灘上不可能出現的巨大石礫與凝塊,而怪手等重型機具也完全無視環保署的停工命令繼續在沙灘上走來走去,怵目驚心的景象讓開發商當初在環境影響說明書中所宣稱的綠色構想蕩然無存。



這場記者會也邀請相關中央部會的代表列席,與會的行政部門人員有觀光局東管處、行政院工程會、環保署以及營建署的代表。主持人立法委員賴幸媛問到環保署在七月九日發給台東縣政府要求立即停工,然而目前還是能看到工程機具繼續在現場施工。此時環保署與會代表卻不斷重複解釋行政流程並強調行政機關絕對依法行政,當環保團繼續追問環保署會如何處置台東縣政府時,眼前的環島署代表彷彿是隻訓練有素的鸚鵡,口中不斷地重複著前面解釋過的行政程序和依法行政云云,讓現場氣氛非常尷尬。



這時蠻野心足協會的陳柏舟律師補充,如果環保署不知道該怎麼做為則他可以給環保署一個建議,就是環保署只要依照自己組織條例裡頭的第三條所規定,對於縣市政府的命令或處分如果認為有違背法令或不執行者,環保署將可以報請行政院停止、撤銷或處理。也就是說,其實面對台東縣政府讓美麗灣繼續一公頃內主體建築的工程而不是全面停工,環保署其實是可以積極介入直接要求停工的。



最後台灣生態協會的廖本全教授則指出,現在台東海岸每年平均受侵蝕而向後退縮四公尺,而嚴重的地區更遭受高達每年十四公尺的侵蝕,以美麗灣渡假村離海岸線五十公尺的距離,不到四年建物就會泡進海水中,所以他諷刺縣政府根本不該授權BOT使用五十年,其實只要四年就夠用了。



美麗灣渡假村的所在地杉原海岸地點在台東縣卑南鄉的省道台十一縣線旁,由台東市區往北約十公里左右的距離,面對太平洋且鄰近台東機場位置優越。原址是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由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不過在民國九十三年被產權所有者台東縣政府收回,並在同年與美麗灣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簽訂BOT開發案。這宗轟動當時的開發計畫是台東縣首宗BOT案,其投資總額高達新台幣三億五千萬元,佔地六公頃的總面積分三期開發,是個包含住宿、觀景、水上活動的綜合性濱海渡假村,預計開始營運後每年的營業額約1.2億元,合約期為五十年。不過與財團能賺取的預期利益相比,美麗灣公司每年付給縣政府的權利金卻僅僅六百萬元,總共三億的權利金收入恐怕也無法補償自然生態受到的鉅大破壞,東部地區的美麗海岸也將永不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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