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7日 星期日

<苦勞採訪稿82>阿里山居民反BOT,環評首戰告捷 環評委員:沼平旅館不應開發

引用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5511







8月18日上午九點,環保署召開「宏都阿里山休閒渡假旅館興建工程」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會,在經過二小時的會議之後認定該案「不應開發」,讓在旁聽的當地居民及環保人士集體起立鼓掌,反觀一旁宏都阿里山公司的氣氛則陷入低迷,宏都公司和負責阿里山BOT案的林務局對於這個結果都表示不願回應。



事實上環評這次所審的「阿里山旅館興建工程」其實是「阿里山三合一BOT」開發案的其中之一,「阿里山BOT案」為農委會林務局與宏都阿里山公司所簽訂的三合一BOT開發案,範圍包括阿里山森林遊樂園區觀光飯店(需環評之本案)、阿里山森林鐵路之營運管理、還有嘉義北門車站的綜合開發。整個三合一案除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為OT(Operate-Transfer,營運-移轉)方式,其餘兩案都是由業者大興土木的BOT(Build-Operate-Transfer,興建-營運-移轉)方式。



阿里山森林鐵路已在今年6月19日,由林務局嘉義林管處移交到宏都公司的手中營運,而北門車站的開發也在當天(19日)動土,準備興建一棟以商務旅館為主要功能的綜合大樓。三合一中最具爭議的恐怕就是沼平車站旁2.2公頃土地上興建235間客房的觀光旅館,由於此開發計畫的基地位於海拔2200公尺的山坡地,依環評法必須經過環評程序才能進行開發行為,所以才在今天召開環評審查的專案小組會議進行討論。



開發公司單位宏都阿里山公司在簡報中不斷強調,開發面積「僅有」2.2公頃所以影響的生態環境並不多,卻忽略海拔2200公尺山區其蘊涵豐富森林樹種、動物生態的事實。本案基地範圍蘊藏豐富的林木資源,包括扁柏、紅檜、柳杉等總共有263棵,宏都公司強調受影響的樹木只有183棵,將採適當移植、現地保留、適當疏伐等方式來處理。現場只有8棵樹徑42至74公分的扁柏及紅檜將採現地保留的方式處理,另外的扁柏、紅檜等其它樹木將採移植方式,而126柳杉由於被宏都公司視為「外來樹種」,所以將採疏伐的方式來進行砍伐。



現場的環評委員質疑扁柏、紅檜等樹種能否用移植的方式處理,宏都則澄清,扁柏、紅檜並非保育類的珍稀樹種,所以移植的作法並無問題。不過現場列席的林務局代表也坦承,開發範圍的扁柏、紅檜雖非保育類樹木,但樹齡都有四、五十年以上,此話一出讓環評委員驚呼:「五十年的老樹還不算是稀有的樹木嗎?」讓林務局代表臉上露出尷尬的表情。



用水問題是本案最受阿里山局民質疑的部份,由於阿里山每年有四個月處於枯水期,所以用水問題是長期以來困擾阿里山居民的重大民生問題,如今又要在此興建旅館,缺水情況勢必更為嚴重。不過宏都公司表示,自來水公司已同意用水,將於枯水期時執行水源運輸計畫,即枯水期若當地四座蓄水池無法供應,將至附近取水,並以鐵路及公路運輸的方式來解決。



不過宏都的說法立即被自來水公司代表當場吐槽,自來水公司表示並未同意用水,僅回函指示注意枯水期的用水處理方法,另外,對於以售水量來推估旅館用水量,自來水公司也表示不應以這樣的方法做為評估標準。審查會主席風趣的表示,他為了當主席都有在看電視,他看到民視、公視的報導都有提到阿里山的用水問題,開發單位若真有心解決理應能夠清處回應,枯水期的取水地在何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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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用水問題,旅館的廢水處理問題也受到居民的關心。來吉村社區發展協會的陳振魁非常關心廢水的處理問題,來自鄒族村落來吉村的陳振魁表示,對於宏都公司沒有在旅館內設置汙水處理廠感到相當訝異。陳振魁也指出,旅館基地附近的居民目前約有500多人,在旅館建好之後,預估平日在旅館的工作人員,至少會有400多人進駐,屆時將面臨所需用水及產生的汙水也將倍增的問題,而開發單位僅在施工期間設置汙水處理設備,卻未打算在旅館設置污水處理廠,,他擔心未經妥善處理的汙水排入野溪後,對於下游來吉村居民所使用的簡易自來水的衛生將會有嚴重引響。



居民對於宏都公司日前依環評程序所辦理的說明會也頗有微詞,阿里山社區青年會會長徐子豪指出,宏都雖然曾經依法於事前召開說明會,但開會前沒有任何居民接到會議通知,而出席說明會的在地居民有超過八成以上都是任職宏都公司的員工,他語帶諷刺的說:「如果要開員工大會就回自己的公司開,不要來這邊占用我們的時間。」,由此可見開發商的態度實在令當地居民感到相當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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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經過專案小組成員的討論,三位委員認為不宜開發,三位委員認為應補件再審,最後在會議主席表示自己立場也是認為不宜開發的情況下,專案小組做成建議不宜開發的結論,並指出四點不宜開發的理由:第一,地形為順向坡、地質為崩積岩,易鬆動不宜開發;第二,開發範圍內多為樹齡頗高的珍貴樹種,開發單位所保留的樹木數量太少;第三,枯水期的用水來源不明確,運水的計畫也不夠具體可行;最後,污水處理設施不足,污水的排放對下游居民影響過鉅。



不過,環評委員也不忘提醒宏都公司,依環評法第14條的規定,被環評認定不應開發的案子在不和不應開發的理由牴觸的情況下,開發單位可以另提替代方案。環委的提醒讓在場的阿里山居民以及環保人士感到憂心。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表示,這次專案小組審查的結果確實讓阿里山居民非常振奮,也是環評罕見在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中就被否決的狀況,不過她認為還是不能掉以輕心,因為未來專案小組認為不應開發的結論還是要進環評大會中作確認,案子還是有可能在大會中被退回專案小組審查。就算大會的環委能夠堅持不應該發的結論,就如專案小組委員所說,依環評法宏都還是可以提替代方案來改正,甚至可以學台電彰火電廠環評的作法,在進大會做成結論前乾脆直接撤案,留到下屆換另一批環評委員來重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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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駕駛無小火車駕照

民間團體臥軌抗議阿里山BOT(2008/06/20苦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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