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

<苦勞採訪稿31>自由 v.s. 周富美 資方支支吾吾,將二次調解

引用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0365



周富美與聲援團體在市府門口,表達要求自由時報說明當初調職理由、回復原職務、回復名譽等訴求



前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遭環保署打壓的事件至今超過兩個月,針對自由時報片面將周富美從線上記者轉調為內勤一事,周富美昨天(10月27日)在聲援團體的陪同下前往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會中周富美要求資方自由時報說明當初調職理由、回復原職務、回復名譽等訴求,不過自由時報都不同意,僅表示一切尊重周富美先前的辭職意願,調解委員決定將指派鄭村棋進行深入的調查了解。



聲援團體在進行調解會以前,在市府門口召開了記者會,高呼「反對片面調動、捍衛記者工作權!」,抗議自由時報配合環保署要求,質疑自由時報捍衛新聞自由的報格早已淪喪。



大眾傳播聯合工會總幹事陳文賢表示,自由時報在環保署一紙公文下就片面調動周富美為內勤,突顯新聞記者的工作權缺乏真正保障。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則認為,環保署用公文要求媒體撤換記者為國內新聞自由開了惡例,然而自由時報屈從行政部門壓力而把記者轉調內勤更是做了最壞的示範。



而事件當事人周富美則表示,資方應該說清楚當初調職的理由、依循何種程序將她調回內勤工作,而她後來的辭呈又是在怎樣的情形下獲得批准?周富美也強調,她希望資方要回復她個人的名譽,並且讓她重回最熱愛的新聞工作上。



各方代表簡短發表聲援言論後隨即上樓進行勞資調解,出乎外界預料的是,資方自由時報派出人事室主任朱邦華出席調解會議,而不是如一般調解會議的資方往往會缺席以對。



不過朱邦華對周富美案所做出的說明卻讓人跌破眼鏡,面對勞方所指稱的「不當調動」,他除了重申調動是在「保護記者」的一貫說法,也強調「轉調內勤」只是新聞部門內部職務的調整,並非構成違反勞動契約的「不當調動」。自由時報甚至表示轉調內勤職務乃增加記者專業能力之必需,是記者升任主管職務的必修學分,所以是很多有志成為主管的記者心嚮往之的所在。



另外針對勞方指控資方涉及「非法解雇」的部份,自由強調申訴管道「暢通無阻」,絕無刻意逼周富美自動離職。而外界質疑自由曾對外聲稱沒有收到辭呈,卻在10/8周富美聲請爭議調解後的隔天10/9火速批准周富美辭呈;自由表示那是因為周富美的主管當時出差,所以才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從未收到辭呈,但周富美寄給其他管理幹部的電子郵件社方都有收到,而10/9准辭也純粹是尊重個人意願並無其他考量。



調解委員在了解狀況後,認為資方的多項說法令人質疑。調解委員之一的鄭村棋針對自由「調職是保護記者」的說法,當面質問自由時報是否認為錯在周富美?如果環保署有錯的話自由又會如何處置?尖銳的質疑讓在場的人事主任朱邦華頓時啞口無言。鄭村棋也懷疑自由時報是否有依承諾組調查小組,察明釐清周富美與環保署的責任歸屬?



另一位調解委員陳文元則對「調職乃合理的業務調整」的說法表示疑義,陳文元指出,依據最高法院對於勞基法相關規範的見解,必須在符合勞動契約、依照工作規則、或者是在雙方合意的情況下,資方才能對勞方進行所謂職務上調動。陳文元甚至向自由時報「暗示」,如果本案進入訴訟資方敗訴的機率很高。不過即使如此,自由時報還是不願意接受周富美開出的三項訴求,只強調一切依照離職辦理。



最後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資方也不願意付給資遣費和解的情況下,調解委員做出結論,指派調解委員之一的鄭村棋在10天內進行相關了解,查明自由時報是否真有合理的申訴管道,以及是否依正規程序處理周富美的辭呈。全案將再近日召開第二次爭議調解,屆時自由時報的態度將是檢視台灣新聞自由度的重要指標。








2 則留言:

  1. 自由時報勞資爭議 調解未成



    【聯合報╱ 記者黃福其、楊芷茜/台北報導】2007.10.27







    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與社方的勞資爭議案,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天首度召開調解會議,周富美提出資方須說明當初調職理由、回復原職務、回復名譽等訴求,但自由時報全部不同

    意,雙方也不接受委員會建議改採資遣,調解未成立。







    委員會決議指派委員鄭村棋於十天內,查明自由時報是否對周富美有惡意調職、准辭等不利對待行為,再提報委員會,進行二次調解。







    原在自由時報負責採訪環保署的周富美,今年八、九月間二度採訪「環境評估委員會議」,都遭拒絕、驅離,還發生衝突。環署九月十九日行文自由時報,指她「妨害公務」,要求

    調動周富美採訪路線。周富美九月廿八日仍按報社要求,從事內勤核稿。







    本月三日,周富美向市府勞工局聲請調解遭調職案,並在八日報告社方,隔天即被告知「辭呈批准」,她認為遭片面解雇。







    昨天勞工局進行首次調解,自由時報人事室主任朱邦華強調是「工作調整」,否認調內勤與環保署有關。







    他說,基於保護記者立場,才調周富美擔任內勤,這是善意的。







    不過,調解委員鄭村棋詢問:「既是正常調整職務、好意增加歷練,調職與環保署無關,幹嘛『保護』?」「如果周沒做錯,報社要怎麼辦?」都使朱邦華連連語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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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周富美案勞資爭議協調破局 將二次調解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六日電)前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採訪環保署會議遭拒,引發職務調動與周富美請辭離職爭議。周富美與自由時報今天在台北市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調

    解,因勞方要求恢復原職務,資方認為不可能,調解委員會決議指派委員鄭村棋於十天內,查明自由時報是否對新聞事件爭議及勞資爭議進行調查。



    周富美八月間在環保署多次要求採訪「環境評估會議」遭驅離,並以「衝撞」方式試圖進入會議採訪被拒,事後環保署發函自由時報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要求調動周富美的採訪路

    線。



    自由時報雖表達新聞自由應受保障,仍將周富美調任內勤,周富美九月間提出辭呈,十月上旬獲准離職。



    周富美在調解會後接受訪問說明過程指出,九月二十六日向社方提出申訴未獲回應,九月二十七日以e-mail 提出辭呈,隨後社方還告知內勤工作時間,她也進社內工作數天。



    不過,周富美說,在申訴期間,社方未與她作任何溝通,她於十月八日告知社方,已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十月九日即被主管告知辭職獲准,未接獲書面告知。



    周富美表示,她的工作契約載明「文字記者」,盼此次調解與資方有溝通的機會,恢復工作權與原職務,並回復勞方清譽。



    調解委員鄭村棋在調解會後接受訪問說,資方若認為記者需要「保護」,是否意謂環保署的作法不對、報社應捍衛記者的採訪權,編輯部的新聞評鑑小組是否介入調查?此外,社方

    自九月二十六日收到申訴書至十月九日間,唯一做的事是「調動」;自由時報應出具相關的調查文件,及辭呈批准流程。



    他並指出,委員會認為,兩造若走上法庭,自由時報未必會贏,因此提出解決兩項解決方案:回復勞方原職務,或勞方接受資遣,不過,勞方及資方都不接受。



    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最後決議,指派調解委員之一的鄭村棋,了解自由時報是否進行調查環保署與周富美間的爭議,及社方處理辭職的流程;並於明天起十天內,向委員會提交調查

    結果及解決方案,再進入二次協調。



    自由時報傍晚發表聲明說:「前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已於九月二十七日主動請辭,社方尊重其意願,於十月八日准辭。對於離職員工,本報不便表示任何意見」。



    下午的勞資爭議協調會前,台灣記者協會、媒體觀察基金會等團體也到場演出行動劇聲援。周富美表示,已有公視員工員捐款,預備拍記者勞動權益記實片,並出版記者的勞教手

    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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